論砲兵 On Artillery
著者:Bruce I. Gudmundsson 譯者:庸庸老師(PzGrenadier)
第七章 從一場戰爭到另一場戰爭
大部分從第一次世界大戰倖存的人都能同意這場衝突是由重砲兵所決定的,但至於下一場戰爭是否還是會由重砲兵扮演決定性腳色,則是個見仁見智的問題。有些人在1918年偉大的砲戰中看到了未來,有的人則堅信壕溝戰只是人類文明中的偶然,未來的戰爭還是由輕野戰砲協助步兵與騎兵進行運動戰,另外還有些人則是認為由各式輕重型火砲協力完成的系統化砲擊才是下次戰爭的王道,而不能偏重輕型或重型火砲。
法國施耐德兵工廠 155mm M1917榴彈砲 (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而就從歐戰中存活的歐洲列強而言,法軍是對自己手中砲兵武器最滿意的一方,也是因為這樣,1939年的法國砲兵部隊與1918年的並沒有太大不同──法軍砲兵引進了更多的汽車來拖拉火砲,引進了無線電來作為輔助聯絡工具,同時採用了少數新型的105公厘口徑加農砲與榴彈砲來取代舊式的重砲。步兵師砲兵的基本組織型態──每師一個由3個75速射砲營組成的輕砲兵團與一個由2個155榴砲營組成的重砲兵團──維持不變;同樣地在高司單位──步兵軍──的砲兵組織也維持了廿年不變。
1920~1930年代法國困窘的財政狀態讓法軍無力採用新型火砲,而法軍在1918年11月才剛剛把所有舊式de Bange火砲更換為新式的火砲(以一次大戰標準),更讓國會拒絕撥款給陸軍;最重要的一個讓法軍不太想去採用新武器的因素是他們認為為法蘭西帶來勝利的是他們的準則,而非武器。在兩次大戰間的法軍高層認為他們已經找到下次戰爭必勝的公式,雖然可能效果緩慢但保證會為法蘭西再次帶來勝利。因為這樣的因素,法軍高層在已經找到必殺秘技的情況下對發展武器就顯得興趣缺缺。
法國陸軍在兩次大戰期間直到二戰爆發後的第一年都保持著他們每師兩個砲兵團的編制,在輕砲兵團中4個(後來縮減成3個)輕砲兵營每營中有12門75速射砲,而在重砲兵團中2個重砲兵營每營中有12門1917年型的改良155榴砲。步兵軍砲兵則有一個由4個砲兵營──2個105加農砲營、2個155加農砲營──組成的砲兵團,並且在戰時會由數個由75速射砲至220榴彈砲等口徑不等、來自於法軍砲兵總預備隊(Réserve Générale d’Artillerie)的砲兵營強化。
法國砲兵總預備隊(Réserve Générale d’Artillerie)同時扮演著戰略性與戰術性的腳色。就國家戰略層級來說,砲兵總預備隊是法國總司令部在某個特定時空影響全局最重要的手段之一,而為了有效達成這種國家戰略目標,法國砲兵總預備隊中大部分的火砲都摩托化了,以便在最短時間內集中最大火力;而就作戰層面來說,砲兵總預備隊中的砲營可以隨時增援給任何一個步兵軍、步兵師,以增強戰鬥火力。
從一次大戰最後兩年起,法軍砲兵總預備隊就開始陸續摩托化,這不僅是為了解決在一戰期間法國大量缺乏馬匹的困境,也是受惠於法國境內大量完好的公路系統,而在這種極度強調戰略機動能力的前提下,法軍砲兵總預備隊所使用的摩托化車輛僅具有非常有限的越野能力。部分的輕型單位──主要是75速射砲單位──同時使用卡車與曳引機(主要是從農用機械改裝而成)。在公路運輸時包括火砲與曳引機都裝載在卡車上機動,到達目的後則由曳引機拖曳火砲越野進入陣地。
在兩次大戰期間法軍的「未來砲兵戰鬥」理論模型並非架構在一戰末期成功的「砲兵突擊」戰術上,而是建構於「砲兵征服、步兵佔領」的模式。法軍從1916年夏天到1918年秋天兩年多的實戰經驗,讓法軍高層堅信藉由壓倒性數量的火砲、漫長有系統的砲擊,配合針對特定地形的有限目標攻勢,可以吸引敵人所有的預備隊,並且用消耗戰的方式讓敵人流血至死。
法軍在兩次戰爭期間為這樣的戰術發明了一個非常響亮的名稱:「火力運動」。透過「現代化科學方法」來指揮,就如斐德烈大帝、拿破崙移動他們的步兵營一樣,利用無情的火力移動來殲滅敵人。但是現實上的結果遠非口號可以形容。雖然法軍很努力地發展各種射控技巧,讓多個砲兵單位可以射擊同個目標,但是受限於火砲技術條件以及法國在指揮管制上的天性,法國人所謂的「火網」通常只是個稀稀落落的「火篩」。
為了加速這種作戰指揮過程,法國人發展了所謂的「火力管制中心」(poste central du group)技術──在營級指揮官之下設立一個小型的指揮中心,把營級指揮官所有的作戰意圖轉換為技術資料,以便砲兵連可以執行射擊任務。在這種制度之下,法國人相信與其讓砲兵連指揮官或是砲手知道上級指揮官的全般意圖,不如直接由資淺的軍官把上級的命令轉換為簡單的射擊數據,讓下級好好執行就好。
像是同時期的許多創新一樣,法軍把這種作戰方式稱為「泰勒主義」──以第一次世界大戰中美國軍官F. W. 泰勒為名的現代管理學方法,強調要檢討生產過程中每一步驟的合理性,透過減少每個步驟不必要的浪費來提高效率;也就是說利用生產線等方式,減低工人的自主意識,利用不斷重複的簡單步驟來達成系統化的效率──在砲兵作戰上就是要減少個別資淺軍官或砲手自行判斷的機會,利用所謂的「標準作業程序」,讓上級意圖變成實際作戰行動的過程,從原本的「藝術工作」變成像工廠生產線上的作業。
這種「火力管制中心」讓法軍砲兵營可以容易地把營所屬的三個砲連火力迅速集中在單點上。由於管制中心已經決定了目標是哪個,因此要把全營12門火砲集中在同一個地方只是純粹數學問題。相較於過去單純通知每個砲兵連目標為何,讓各連、各砲自行計算射擊諸元的方式,直接由營級通知各門火砲射擊諸元是最節省時間的方式。這種作業方式最大的問題是,每一個砲連、每一門火砲都變成了生產線上的一顆小螺絲釘,他們不能有自己的主張,也不能自己做決定;他們只能像是魁儡一樣漫無目的地聽從電話另外一頭傳過來的指令,他們不知道自己的目標是什麼、不知道為什麼要這麼做,更不知道這麼做的目的是什麼。
在步兵單位獲得的各式新型武器──如:步兵戰車、60與81迫砲、反戰車砲──逐漸取代了傳統砲兵伴隨步兵前進的工作,而不斷地強調集中化、火力管制讓第一次大戰以來砲兵與步兵間在心態上與組織上的差異愈來愈明顯。在步兵與砲兵這樣地強調彼此差異的情況下,最大的受害者是讓戰鬥的步調變得像蝸牛一樣緩慢--這樣步砲雙方的高層才有足夠的時間去協調下一步該做什麼。
雖然德軍在兩次大戰期間也努力地發展讓營級以上單位火力快速集中的技術,但是他們的經驗是相當不一樣的。在凡爾賽條約的限制下,德國軍方知道他們完全沒有能力再進行一次如一次大戰形式的戰爭,同樣地他們也在條約的重重限制下,謹慎地重新拾回過往帝國陸軍各級基層單位的美德與優點。在條件嚴格限制德軍不能擁有105公厘以上口徑火砲的情況下,德軍重新建立起了以砲兵連為核心的戰後野戰砲兵體系。如同過往德軍的習性,在新的野戰砲兵部隊中德國人強調砲兵連連長的權力,強調砲兵單位的機動性(而不是強調火力的機動性),並且德國人深信砲兵行動將是未來強調快速運動的戰爭中的一部分。
1933年希特勒宣佈德國重新武裝後讓這樣的趨勢有點消退,撕毀凡爾賽條約讓重型火砲重新出現在德國砲兵軍械庫中,而國社黨對於內燃機的偏愛讓這些重武器有新的方法可以運輸到戰場、在戰場上運動。更實際的一面是,當德國重新武裝後有更多部隊可以投入未來的戰爭中,而無需依照原先的想定實施遲滯作戰。重新武裝的德國讓砲兵有了完全的自由,依據他們從第一次大戰期間開始發展的新觀念,來構思新的組織架構。
雖然一戰中的經驗指出,許多德軍步兵指揮官對榴散彈的威力都還算滿意,但榴散彈還是這波德國砲兵武力改組行動中第一個被清算的對象。在凡爾賽條約的限制下,兩次大戰期間德軍在高爆彈信管技術及破片技術研發上的成果,讓榴散彈正式在德軍武器清單上壽終正寢。利用新發展的電子式可調信管,高爆彈可以有效地利用各種終端彈道特性產生不同的碎片效果,讓德軍新一代高爆彈在對付開闊地上敵軍時比傳統榴散彈還要有效。
比較嚴肅的問題是「德軍還需不需要速射砲」──畢竟速射砲當初就是專門為了發射榴散彈而發展出來的武器。在一連串試圖發展步兵師通用型火砲──可以同時當野戰砲、反戰車砲甚至防空砲──的失敗嘗試後,德軍高層承認無法在彈頭炸藥重量、碎片效應及砲口初速間取得可接受的平衡點,因此停止了改良手中105榴彈砲的計劃。
相較於他們的法國鄰居喜歡把砲兵單位摩托化,受到一次大戰後經濟蕭條、外匯枯竭、資源取得困難等諸多現實因素影響,德軍高層認為與其把砲兵單位摩托化,而在未來戰爭時因為德國被封鎖無法取得石油時讓所有火砲變成一堆動彈不得的廢鐵,不如還是保有傳統用獸力拖曳火砲的方式。只有那些太重的(部分150榴砲以及100公厘、150公厘加農砲、210公厘榴彈砲)或是建制於摩托化或裝甲單位的火砲才需要予以摩托化,但相對於法軍有限越野能力的摩托化砲兵,德軍的摩托化砲兵單位具有完全的越野能力。這不僅是為了解決德國東境缺乏良好道路的問題,更重要的是德國人認為重型火砲一定要能夠跟上未來運動戰的速度。
德國人與法國人一樣同意在未來的戰爭中步兵師需要更重型的火砲,基於第一次世界大戰的經驗,德軍在新的步兵師砲兵團中提供了建制的150重榴彈砲,而為了有效與步兵單位一起機動,新的150榴砲更輕、運動性也更好。而在非師屬砲兵部份,與過去相同口徑的火砲──100公厘、150公厘加農砲、210公厘榴彈砲──都經過了改良,也多半都摩托化了。
兩次大戰期間德軍砲兵最重要的改變是──現在只有「一種砲兵」──過去「要塞砲兵」、「野戰砲兵」與「壕溝砲兵」等等的劃分都不再存在。
如果說從建制火砲數量變化上可以看出什麼趨勢的話,德軍在二戰爆發前夕應該是朝著讓每個步兵師有兩個砲兵團──輕重各一個──的方向前進。德軍步兵師的輕砲兵團由3個105榴砲營組成,而重砲兵團則由兩個150榴砲營組成,而無論是輕重榴砲營,都是由3個4砲砲連構成。而無論在組織方式上,或是同樣地由一位砲兵指揮官(Arko)與一小群幕僚指揮兩個砲兵團的型態上,都與當時法軍的作法極為相似。
德法兩軍大的差異出現在軍的層級,1930年代晚期的德軍步兵軍並沒有建制的砲兵單位。當時任何不屬於師建制砲兵的砲兵營都屬於總預備隊單位,可以配屬或加強到任何一個軍團、軍或師去。而當交到師手中的時候,這些獨立砲兵營可以直接成為砲兵團的一份子、成為某個建制砲兵營的加強部份,或是直接控制在Arko手中。如果這些獨立單位交到軍團或軍的手中時,軍團或軍可以抽掉一位手下的師Arko來負責指揮,或是由整個陸軍中那些不隸屬於某一特定單位的Arko(所謂的Floating Arko)來負責指揮。
相較於同時期的法國同業,德軍步兵的口袋在一戰結束後變得更大更深。德國步兵現在擁有自己的81中型迫砲、75及105步兵砲、適合對付各種點目標的37反戰車砲以及配備有長距離瞄準具、可以實施超越射擊的重型機槍,讓德軍步兵團可以在沒有外力協助的情況下自行完成大部份的目標。唯一法軍步兵有、德軍步兵沒有的武器是步兵戰車,但是德國步兵一方面有著比別人更多樣、更大量的重型武器,一方面在準則與訓練上更強調不同武器間的協同合作,沒有步兵戰車在二戰前半期看來對德國步兵沒有什麼影響。
在德軍步兵與砲兵之間並沒有像在法國一樣搞得雙方涇渭分明,如果那些1939年到1941年間的德國軍方出版品講是具有代表性的,就可以證明德軍砲兵連營級指揮官們是具有高度意願並且密切地與步兵營、團指揮官們合作。雖然德國砲兵在戰場上直接射擊步兵目標只出現在少數場合,但即使在節奏非常快速的戰鬥環境下,步砲雙方的合作仍然是非常緊密且有彈性的。
這樣的合作有部份可以歸功到德國砲兵1920、1930年代的傳統,部分則是歸功於德軍砲兵連長們愈來愈喜歡自己擔任前進觀測官──不是直接從前進觀測所中指揮他們的部隊,就是乾脆跟著步兵們一起前進──而最重要的原因則必需回溯到德軍的組織文化傳統上。雖然德軍也不可避免地受到當時流行的「泰勒主義」影響,但是在德國陸軍中人與人之間緊密關係的強調,與把各組織視為一體的觀念,是真正讓德軍不同兵種間合作協調的價值根源。
這並不是說1939年在德軍中服務的人們都是具有高度情操的超級人類,他們還是具有傳統軍方紀律的部隊。但是德軍與其他國家軍隊最大的不同──尤其是與法軍的不同處──在於他們服從性與紀律的來源。相對於其他國家軍人紀律與服從性的來源是階級,德國軍人紀律與服從性的來源是戰鬥本身。
這樣的差異表現在許多方面,例如對德國砲兵來說,這表示在戰鬥中砲兵可以自行尋覓戰機、創造戰果。當砲兵連跟隨著步兵節奏快速移動的時候,他們可以隨時臨機發揮自己的火力,一旦前進放慢砲兵連就立刻歸回砲兵營掌握,而由營級管制火力或與其他砲營聯合戰鬥。而當敵人抵抗更激烈的時候,砲兵營、團等會組成更大的戰鬥單位,在Arko指揮下作戰;在這種情況下有時Arko會組織起布赫穆勒式的系統化火力來軟化敵人,讓各砲連、砲營恢復行動自由。
德軍砲兵的這種作戰方式在1939年的波蘭之戰中表現得非常明顯。在快速的行軍中,德國砲兵們快速地在那些讓一次大戰老前輩抓狂的破爛道路上跟著步兵前進。在波蘭戰役中大部分的戰鬥都屬於追擊戰,即便波蘭軍高層的指揮體系已經崩潰,德軍還是需要不斷地清除散佈在道路上一股又一股頑強抵抗的波蘭部隊。在這樣的戰鬥條件下,德軍砲兵的作戰方式顯得更有價值。而即使在難得的狀況下波蘭軍隊可以組織起像樣的防禦,德國砲兵優異的火力集中、管制能力也遠遠超過使用法國操典的波蘭砲兵。
其實法國砲兵戰術真正的影響不在戰術層面,而是在作戰層面。冗長的指揮管制程序雖然效率很低,甚至把整個法國陸軍的速度都拖成了龜速,讓組織任何像樣的會戰都成了件困難的工作。特別是當1939年9月法軍依照與波蘭軍方面的協定要發起對德攻勢時更為明顯。
按照法軍在1939年7月擬定的作戰計畫,侵入德國的躍出點在薩爾河河谷──正好位居中立的盧森堡與多山的亞爾薩斯之間──法軍第二集團軍手下的3個軍團、卅多個步兵師將由此處出發,朝向他們偉大的終極目標「漢堡」系統化地推進。
法軍薩爾攻勢的第一個階段就是要佔領其格菲防線與馬其諾防線間的無人地帶,以保護整個攻勢的右翼,有利於後續兩階段作戰的遂行。在這三個階段之後,法軍將獲取足夠的作戰基地,以便利用砲兵在其格菲防線上轟出一個10公里大小的缺口,以便法軍穿過其格菲防線攻佔防線後方廿公里處的Dillingen與Homberg兩座城市。
從防禦的一方看來,要守住法軍的大陣仗幾乎是不可能的。齊格菲防線還沒有全部完成,少數幾營的德國守備隊只有老舊的37公厘反戰車砲,根本傷不了法國新型戰車;而後方的預備隊不過是幾個由年邁後備人員組成的步兵師,連要他們行軍都很困難更不用說執行機動防禦作戰。
法軍在9月3日宣戰同時發起的攻勢起初非常順利,從9月4日到12日法國第二集團軍都能夠按照原訂計畫一步一步向其格菲防線前進。每個步兵師都在左右兩翼部隊的掩護下逐次跟著彈幕躍出──雖然某些法軍步兵師每日可前進8公里,但法軍陣線平均是以每天1到2公里的速度推進。
德國方面幾乎沒有什麼抵抗,而法軍的傷亡也非常輕微,大部分傷亡都是由地雷造成的。讓法軍前進速度如此緩慢的原因是他們的準則,在法軍不斷強調系統性攻擊的情況下,他們只能慢慢地跟在彈幕後面散步前進。
到了9月10、11日,各個法軍單位「終於」走進了德軍其格菲防線150榴砲的射程內──德軍意思意思發射了80發砲彈,也沒打中任何東西──但是波蘭軍有組織抵抗已經瓦解的消息傳來,讓法軍高層立刻進退維谷。法軍薩爾攻勢是基於兩個假設:「德軍需要漫長的時間才能擊敗波蘭軍,而法軍可以快速地通過其格菲防線」,但這樣的假設條件已經不存在了。法軍最高指揮部在9月12日下令停止進攻,而到了10月4日,有鑒於德軍可能會攻擊馬其諾防線,法軍全數從佔領的德國領土中退兵。
法國第二集團軍決定怎麼來就怎麼回去,所以還是用了11天才能完全自德國境內撤兵。法軍在撤兵時還是步步為營,每個步兵師形成緊密隊形,在濃密的彈幕掩護下以每天2公里的速度後退。人力單薄的德軍國境守備隊居然在這種情況下還對法軍發起了逆襲和追擊,讓法軍更為緊張。整個來說在入侵德國的六週鬧劇中,法國第二集團軍前進了不到20公里,不但承受了1,800人傷亡,更無法讓德軍從波蘭撤出任何一名士兵。
雖然德國步兵的成功與法國步兵的無能才是真正決定性的原因,但德國佔領波蘭大部分的功勞還是記在裝甲部隊頭上。這種新型態的部隊不但具有強大的破壞力,更是在史無前例的快速節奏下用著新型工具進行新型態的戰鬥。而在波蘭戰役的許多年前,當那些德國裝甲先驅者看著他們剛剛出生的嬰兒時,有關裝甲部隊究竟需要哪種類型砲兵──如果裝甲部隊還需要砲兵的話──的辯論就展開了。
閃擊戰的兩位先鋒──富勒將軍與李德哈特──都親自歷經了英軍在戰場上運用「砲兵征服步兵佔領」戰術的失敗,而與他們同時期的許多職業軍人們也同樣親自參加了西線上的大小攻勢。因此當富勒與李德哈特主張戰車是拿來取代砲兵,而非與砲兵協同合作時,就一點也不讓人驚訝了。
在這兩位的著作中明確地表達出了他們對未來戰爭中砲兵腳色的觀點,李德哈特認為未來的野戰砲兵應該是自走型的武器,而在戰場上主要的任務是「施放煙幕」,他不認為陸軍需要任何拖曳式火砲;富勒則認為拖曳式火砲只有在攻擊城市或是要塞的時候可派上用場,而其他自走化後的火砲──自走加農砲應該拿來反戰車用,自走榴彈砲則主要發射煙幕彈、偶爾也可以射射高爆彈來掩護防禦陣地。
Ludwig Ritter von Eimannsberger 將軍 (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英國的裝甲擁護者用力詆毀砲兵在未來戰爭中的腳色,而在德語世界中前奧地利將軍Ludwig Ritter von Eimannsberger也宣傳同樣的理念。他在1934年出版了「戰車作戰」(Tank Warfare)乙書。
Eimannsberger出生於1878年,生涯大部分都是在奧匈帝國陸軍中擔任砲兵軍官,1918年奧匈帝國崩潰後他繼續在新的奧地利共和國陸軍中服務。在「戰車作戰」這本書中,Eimannsberger心目中理想的戰鬥不是第二帝國在一戰中那些偉大的攻勢,而是英軍1918年8月8日的Aimens攻勢;英國戰車部隊的表現讓Eimannsberger認為未來戰爭中只有戰車與摩托化部隊才是王道。
在Eimannsberger理想中,戰車師與摩托化師都要大量配備他所謂的「步兵砲」──47公厘口徑,不但可以擊穿敵人戰車也可以提供步兵火力支援──每個摩托化步兵營或戰鬥工兵營都要有6門這種武器,另外還要有個砲兵團(9連、每連6門這種火砲)或是在每摩托化個步兵旅中另外再多兩門,以讓摩托化步兵師中每個步兵連都有一個47公厘砲連支援、在戰車師中每個步兵連有四個砲兵連支援。
不但在步兵旅中要佈滿反戰車砲,在每個師的砲兵團中也要配備他所謂的「三用火砲」──這是一種75公厘口徑,裝在類似後來德國88砲那種十字型砲架上的火砲──有360度迴轉能力以及90度的仰角,可以射擊戰車與飛機。砲手們要接受傳統式的砲兵訓練,以便在緊急的時候可以高爆彈攻擊傳統目標。
在Eimannsberger理論中摩托化師的三用砲兵團有3個75口徑三用火砲營、每營3連,一個重型(85或100公厘口徑)三用火砲營,另外有一個專業的觀測單位。戰車師的砲團規模比較小──有3個75三用火砲營,其中一個是自走式的──但是摩托化程度比較高,也沒有專業觀測單位。
摩托化師的重砲兵營與觀測單位主要功能在於集中非直射火力,而總地來說Eimannsberger理想中的部隊是用直射火力壓倒敵人的。Eimannsberger在結論中認為最終應該要把戰車與砲兵結合成單一的武器,
德國非洲軍團在北非的部份時光可以說是真正實現了富勒與李德哈特的理想,所有在一次大戰中的決定性武力──步兵與砲兵──彷彿都不存在似的。德國非洲軍團中的步兵變得太在意於反戰車任務,以至於居然步兵營中的反戰車砲數量比反戰車營中的還要多;野戰砲兵火砲數量大幅減少,也不再以執行傳統間接射擊任務為主,而是以直接射擊方式協助進行反戰車戰鬥。正如富勒所預期的,祇有重砲兵還扮演著傳統攻堅的任務。
德國非洲軍團實現富勒理想的程度可以第90師輕裝的狀況來描述,當1942年5月隆美爾在奪取托布魯克後發動攻勢時,第90輕裝師共有7個摩托化營,其中4個是步兵營、2個反戰車營、1個野戰砲兵營。
而這4個步兵營除了要執行傳統步兵任務之外,也要當作反戰車部隊使用。在執行步兵任務時,這些步兵營中裝備有輕重機槍、迫砲與步兵砲,當執行反戰車任務時,每個步兵班都擁有一門俘虜自紅軍的76.2公厘野戰砲。
作為一次大戰時期俄國Putilov野戰砲的後繼者,蘇聯76.2公厘野戰砲不僅有高初速、平直的彈道,更有適合的彈藥可以執行反戰車任務。當射擊穿甲彈時,蘇聯76.2公厘野砲威力僅次於德國88砲;而當射擊高爆彈時它是一流的步兵砲,也是門表現差強人意的野戰砲。事實上第90師也拿這些火砲來裝備她的一個反戰車營以及一個砲兵營,因此在第90輕裝師的7個摩托化營中,有6個是使用76.2公厘野砲。
雖然三種不同的營都使用同樣的武器,但他們在武器運用上、在訓練以及組織上都有相當的差異。對步兵來說他們還是保有著近距離戰鬥的訓練與能力,這是其他兩種型態的營所沒有的;同樣地,砲兵營雖然與其他兩種營使用同樣的武器,但只有他們能夠用這種武器執行間接射擊。
德軍高層對這種組織的喜好程度可以在德軍唯一的「特別客製化設計」單位,非洲軍團所屬的第164輕裝師上看出來。第164輕裝師是一個摩托化步兵師,擁有大量的反戰車火砲,可以說幾乎是富勒與Eimannsberger理論中的夢幻單位。但是在這個師的砲兵中還是有5個砲連──3個105榴砲連與2個75山砲連。
相對於富勒與Eimannsberger,德國最重要的裝甲兵支持者──古德林將軍──相信在裝甲戰鬥中傳統砲兵仍然扮演非常重要的腳色。這樣的觀點來自於兩個原因;第一個是戰場上的現實,古德林發現在裝甲作戰中還是有許多任務必須由野戰砲兵來執行;第二個理由比較是基於觀念上的因素,古德林相信在裝甲師中保有野戰砲兵單位才能真正地讓裝甲師成為一個「真正完整的軍事單位」。
在最基本的層面上,古德林認為裝甲師中的野戰砲兵必須予以摩托化,這樣才能趕上裝甲師中摩托化步兵的速度,而砲兵可以發射煙幕妨礙敵人砲兵觀測,干擾敵人反戰車砲,並且幫助戰車突破敵陣;可利用高爆彈攻擊敵人反戰車武器與砲兵,也可射擊村落、森林、反斜面等敵人可以躲藏,而直射武器無法攻擊的地形;最後野戰砲兵可以在戰車攻擊時協助孤立敵軍。
從比較哲學性的觀點來看,古德林相信裝甲師中必須要有野戰砲兵單位來自於他基於實際經驗對軍事理論的體會。相較於富勒與李德哈特純粹唱高調,古德林從未忘記他自己是實際在從事軍人這個事業,而軍事組織在文化上通常都會輕視那些真正傑出的理論。
若是裝甲師面臨狹窄地形或障礙物時,裝甲師中的步兵就會變成攻擊的先鋒,而此時砲兵所提供的支援就非常類似一般步兵師中的步砲協同作戰,基於這個理由,古德林所設計的裝甲師砲兵單位會比較接近傳統步兵師,而非富勒與Eimannsberger的激進作法。事實上在1930年帶德軍裝甲師砲兵團與步兵師砲兵團間,最大的差異僅是裝甲師砲兵團是完全摩托化的,其他在編制上沒有什麼差異。
如果德國第7裝甲師105榴砲營營長的作戰報告沒有作假的話,那1940年以汽油推進的德國砲兵與1914年用馬拖拉的前輩們看來沒有太大不同。在該師通過比利時直達海岸的六週戰鬥中,這位軍官使用了各種不同的技巧──他指揮了在俯瞰謬司城附近的高地上多個不同隱蔽陣地中砲連的集火射擊,他也親自指揮了在里爾附近發生的反砲兵戰鬥,他必須常常接受摩托化步兵單位砲兵聯絡官傳來的射擊命令,也指揮砲兵連伴隨戰車部隊快速行軍,甚至他也指揮了一次反戰車戰鬥,他的砲營共摧毀了15量英軍戰車。甚至他還親自指揮了一場反擊戰,在那次戰鬥中他利用4輛半履帶車牽引4門105榴砲逆襲了一支法軍戰車部隊。
如果這份報告還不夠的話,這個師的師長──隆美爾將軍──也常常親自擔任前進砲兵觀測官的腳色。乘坐在他的指揮戰車上,隆美爾將軍常常透過無線電呼叫他的砲兵團(有時是呼叫俯衝轟炸機)來對付某個他眼前的目標。而為了減少解碼所需要的時間,隆美爾將軍大量利用相對座標軸的方式來指揮他的砲兵戰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