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在前面/翻譯十年誌慶】
轉眼這已是2003年我的翻譯作品,多年來流傳兩岸各大華語軍事網站、論壇,但許多轉載版本都有疏漏,趁著重新開設部落格在此二度刊出原翻譯版本。
論砲兵 On Artillery
著者:Bruce I. Gudmundsson 譯者:庸庸老師(PzGrenadier)
第一章 在色當的陰影下
歐洲砲兵在1870~1871年普法戰爭的陰影下進入了廿世紀。對於戰術家來說,那場戰爭中有關於如何部署運用新一代加農砲的教訓多得學不完;對武器專家來說,勝利者在野戰砲兵科技上整整領先戰敗者一個世代的事實,引發了接下來長達五十年的武器競賽。當死亡販子與軍火商人們在這場武器競賽中大發利市的時候,戰術家們卻得面對一個接著一個的新問題,他們才剛剛在普法戰爭的教訓與砲兵科技基礎上發展出新的戰術觀念,卻馬上發現他們的想法已經追不上科技的進展。雖然在這段期間世界上的其他地方──那些遠離西歐文明中心的遠方──戰火仍然持續,也為新武器、新戰術提供了許多線索與經驗,但真正「該如何運用新一代火砲」這個問題,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前夕還是沒有定論。
從廿世紀末的「後見之明」看來,普法戰爭中激烈的砲兵戰鬥根本就是一場在科技上完全不對等的競賽,普魯士軍所使用的後膛裝填火砲無論在射程上、準確性上,更重要的在引信可靠度上都遠遠超越他們的競爭對手,法軍的前膛裝填火砲。一門標準80公釐口徑四磅普魯士軍野戰砲的砲手們,可以將砲彈投射到3,800公尺之外,並且確信他們的砲彈會開花;相對的他們的法國對手們使用口徑86.5公厘的四磅野戰砲,最遠可把砲彈射擊到3,150公尺之外──但只有在1,400~1,600及2,650~2,950兩個射程範圍砲彈的引信才能正常作用,當法軍砲手們將砲彈射擊到其他距離的時候,他們通常會驚訝地發現他們射出了一顆大鐵球──一顆價格太貴、重量不足的空心鐵球。
拿破崙三世兵敗被俘的色當城堡(Photo By 庸庸老師)
色當城堡壕溝的側防機關 (Photo By 庸庸老師)
色當城堡側防機關 (Photo By 庸庸老師)
色當城堡內部通道 (Photo By 庸庸老師)
馬斯河,第二次世界大戰古德林就是率領德軍在此強渡 (Photo By 庸庸老師)
馬斯河 (Photo By 庸庸老師)
由色當城觀看法國方向 (Photo By 庸庸老師)
法軍砲兵科技低落的弱點被普魯士軍砲兵強大的組織能力更進一步地凸顯,在色當會戰中普魯士軍的五個步兵軍可以同時集中90門以上的火砲組成一個「大砲兵連」──甚至可以排成一列在一個砲兵指揮官指揮下戰鬥。甚至在色當會戰的關鍵時刻,普魯士軍一次將540門火砲──全德軍火砲的80%──集結成一個「大砲兵連」進行戰鬥。
但當談到步兵武器時,普法兩軍的科技優勢就逆轉了。法軍的步槍無論在機械可靠性上、在彈道的平伸上、在射程上都遠遠的優於普魯士的追希式撞針步槍,而在實際的戰場上處處可以見到的景象是,普魯士步兵在法軍步兵的火力下寸步難行,而當法軍步兵獲得了幾門野戰砲在近距離用榴散彈支援時,對普魯士步兵完全就是一場災難。
面對這樣的問題,普魯士軍將困境拆解成兩個部份來解決。首先是是「砲兵決鬥」階段,既然普軍砲兵射程遠較法軍來得遠、引信也更可靠,因此最合理的方式就是在遠處將法軍砲兵陣地撕成碎片;接著進入「近接戰鬥」階段──在消滅了法軍砲兵之後,「大砲兵連」隨即打散成個別的砲連、砲隊甚至是一門一門的單砲,直接推到火線上用直接射擊支援步兵前進。這樣的「近接戰鬥」常常要花極高的代價,尤其是當普軍砲兵還沒有完全殲滅法軍砲兵,卻又急著前進支援步兵戰鬥的時候。
軍事史學家與準則寫作者很快地在普法戰爭的經驗上重新組織起他們的學說,而1870年兩國間在科技上的不平衡不是被遺忘,就是被列在書籍最後面的參考資料中。享受了1871年到1914年間四十多年和平的歐洲軍人們在這場把整個歐洲權力平衡上下翻轉一圈的戰爭中學到了兩個重要的教訓:第一是「野戰砲兵火力必須集中」,要儘可能地在一個區域中集中最大量的火砲,並且置於單一的指揮官指揮之下;第二是「在戰鬥開始前必須先消滅敵人的砲兵」,兩支部隊間的戰鬥必須以砲兵決鬥拉開序幕。
「兩階段砲兵戰鬥」最重要的支持者、普法戰爭的砲兵老兵,德國的Hohenlohe-Ingelfingen親王在1880年代發表了下列的文字,強烈地指出雖然火砲的射程不斷增加,但是砲兵戰鬥的本質與1870年並沒有不同:
砲兵戰鬥的性質與之前並沒有不同,只是砲兵決鬥時的距離增加了。現在在砲兵決鬥階段我軍需要在距離敵軍5,000公尺的時候開火,雖然效率會下降,但是我軍砲兵還是要開火來吸引敵人砲兵的注意力,藉此來阻止敵人砲兵阻礙我軍步兵前進。…接著指揮官會決定何處是真正要發動攻擊的地點。當指揮官下達決心時,砲兵部隊必須前進到敵人榴散彈最大射程邊緣附近(大約3,500公尺),然後用他們的砲彈取得最大的戰果。砲兵部隊必須在指揮官下定決心後儘快地向前推進,而這個時刻也就是我軍從與敵軍間決定性砲兵決鬥脫離的時候,而為了達成這樣的運動,我軍砲兵必須以梯次躍進的方式前進,在前進時不但不可以停止開火,也要善用一切的地形地貌來掩護。如果敵軍砲兵在這樣的砲兵決鬥中沉寂下來,這就是指揮官發起步兵攻擊的時刻…也就是說步兵會在30分鐘後攻擊到敵人的陣地──步兵們會在我軍砲兵掩護下前進1,500到2,000公尺──而這段期間敵人步兵將會受到我軍榴散彈無情的打擊。
每個國家對於普法戰爭的經驗有著不同的結論,大部分的砲兵們都在教訓中學到了必須尊重步兵步槍的威力,因此反對將砲兵將火砲推到敵人步槍的射程範圍內。德軍對於砲兵人員的死傷比較不那麼計較,反而把讓步兵孤獨地放在火線下去承受敵人步槍子彈這件事情看得比較嚴重。「這必需成為砲兵的信仰與堅持」在德軍的準則中寫道「我們的步兵絕對不可以沒有砲兵的支援,也就是說在決定性的時刻,砲兵官兵們必須有覺悟去直接面對敵人步兵強烈的火力」。
各國砲兵們觀念上的差異並非那樣的巨大,「大砲兵連」與「砲兵決鬥」很快地變成歐陸強權們砲兵準則中的兩大支柱。在德國,1876年版本的砲兵準則中明白地列出了這兩點,同時該時代的砲兵理論家們也不斷地在各式各樣的出版物中重複這樣的觀點;在法國,這樣的觀念立刻寫入了戰後第一本的野戰教範中;在奧匈帝國,這樣的觀點成為1878年版砲兵軍官手冊的核心。在當時的歐陸強權中,只有帝俄絲毫不受到普魯士勝利的影響,仍然採取老方法來發展他們的砲兵戰術。
「大砲兵連」與「砲兵決鬥」的觀念不但影響了各國的準則與戰術家們的著作,同時也讓各國陸軍重組了他們的砲兵組織。由6到8門野戰砲組成的砲連──傳統上認為這是最大的砲兵戰術單位──開始與其他的砲連組成更大的戰術單位。不管是在法國被稱為「砲兵群」還是在德國被稱為「砲兵師」,這些由2、3、4個砲連組成的單位很快地不再像前輩一樣享有「獨立番號」、「特殊單位名稱」的尊容,而是被無聊地以系列的數字命名,最後甚至連獨立的數字番號都沒有,直接用上級的步兵單位番號為自己的番號。
德國是最早開始嘗試將砲兵單位從「連」擴大到「營」的國家,接著他們又更進一步式著將兩個營組成一個團,然後將兩個團組成一個旅,並且以砲兵旅作為一個步兵軍的建制單位。從部隊人事的角度,德軍的做法提供了資深砲兵軍官更多、更高的職務;而從戰術的角度來看,現在軍長不僅可以指派一個軍官去指揮所有的火砲,更可以將手上兩個砲兵團直接配屬給步兵師以提供火力支援。
雖然編裝表與準則的作者消化了普法戰爭中各式各樣的教訓,但值此同時科學家、工程師與發明家們仍然持續不斷地在砲兵科技上提升火砲性能。冶金學上的發展意味著更輕巧的火砲可以發射更大的彈丸,火藥上的突破讓射程更遠也讓敵人更難發現火砲的位置,彈匣式砲彈的發明──將推進藥放置在一個金屬罐子裡並且與彈頭結合──加上砲膛機構的改進,讓發射速度提升了三到四倍之多。
集合了上述各項發明創新的武器被稱為「速射砲」。比先前的火砲輕上至少70公斤,速射砲同樣地在由六匹挽馬牽引的條件下,比前一代的火砲更具有機動力。速射砲的口徑比前一代野戰砲小(由原本的87公厘下降到75公厘),但是射程卻大幅增加(由原本的4,000公尺上下增加到5,000至8,000公尺)。前一代的野戰砲每分鐘可以發射兩發,速射砲每分鐘則可以發射六到七發砲彈。
在彈種選擇上速射砲的首選是榴散彈──在十九世紀初發明但是直到十九世紀末才成為一種可靠的彈藥。彈頭由一層薄薄的金屬包覆,裡面塞滿著8到10公克重的金屬彈丸與些許的火藥,榴散彈可以在敵人頭上數公尺處爆裂,像一支超大散彈槍一樣,向敵軍步兵撒出一片金屬彈雨。榴散彈所使用的定時引信是一根簡陋的引火索,砲手可以利用剪短引信長度的方式來控制榴散彈爆炸的時間。
速射砲在很短的時間內就出現在歐陸每一個強權的砲兵營區之內──無論是購買新武器還是把原本的火砲修改成為速射砲──但是要讓戰術家們發展出可以與這種劃時代武器相匹配的觀念與戰術卻非一件容易的事情。速射砲的長射程與榴散彈的威力讓步兵更難以接近敵人,而在步兵發起攻擊前有效地消滅敵人砲兵變成一件更重要的事情。
在此同時,速射砲的高爆彈射程比榴散彈射程多出1,500到3,000公尺的這個事實意味著,只要砲兵願意放棄他們最有效的殺傷武器,然後願意花費大量的高爆彈,他們還是有機會可以解決任何已知位置的敵軍砲兵單位。
但是問題來了,在普法戰爭中雙方使用的大部分是黑色火藥,在射擊時會產生大量的煙霧──不但會暴露陣地的位置,持續發射後的濃煙也會干擾後續的射擊,對目標觀測、測距、射擊修正與損害評估都有嚴重影響,而當火砲的集中程度愈高,影響就愈嚴重。但隨著無煙火藥的普及,再多的火砲集中也不會影響到觀測作業,更不要說要發現敵人砲兵陣地位置有多麼困難。因此當廿世紀到來時,「集中大量砲兵」變得更容易,而要進行「砲兵決鬥」則變得更困難。
沒有任何一場戰爭的教訓在瞬息萬變的科技發展中可以成為永遠不變的真理。當歐洲各國陸軍正大量投資在速射砲的時候,設計家們又在埋首設計下一代火砲。當火砲已經夠小、夠輕,而在冶金學、化學、彈藥設計甚至裝填機構上都難有大幅突破的時候,改良火砲的復進機構是大幅提升火砲性能最好的選擇。
從中世紀開始利用火砲摧毀城堡起,直到廿世紀開始的時候,影響火砲發射速度的不是如何更快地把砲彈放到火砲中,而是牛頓第三運動定律。每一次火砲發射都會讓整門砲退離原本的位置,這也意味著如果任何砲手想要修正彈著的話,不僅要花費力氣把火砲推回原本的位置,更要想辦法讓火砲儘可能地恢復到原本的姿態,而這些費力的工作遠比裝填火砲需要更多的時間。
從1880年代起發明家們就開始設計出各式各樣複雜的機構,以吸收火砲後座力,而早期可以吸收後座力的火砲不是太大,就是太小。大型的火砲如艦砲或要塞砲可以裝置又大又重的緩衝機構來吸收後座力,而小型火砲可以利用彈簧、金屬片甚至利用砲手們的體重讓砲架停留在固定的位置上。但對野戰砲兵來說,就算把重量減到最小,在大口徑火砲上有用的裝置也無法由馬匹拖曳進行野戰機動,而在可以有效吸收後座力的最大口徑的小口徑火砲,也無法將4公斤重的砲彈射到35,00公尺之外。
不過解決吸收後座力的問題不過就是需要時間罷了,既然在那個時代汽車與飛行器都已經發明出來了,各國的發明家不約而同地開始試圖解決野戰砲的後座力問題。德國的Heinrich Ehrhardt在1896年提供了他所設計的速射砲給德軍,在俄國Pulitov也提供了帝俄陸軍另外一種設計,而真正超越時代的產品出現在1897年。在德軍開始接收新型77公厘口徑速射砲的一年之後,法國陸軍開始接收一種由一位後勤軍官所設計的新型75公厘口徑速射砲。
當德國人誇耀著自己新型的77公厘速射砲每分鐘可以發射8發6.85公斤重砲彈時,法國的新型火砲每分鐘可以發射30發7.2公斤砲彈。在完美的「長行程復進系統」協助下,法國1897型速射砲在彈重更重、射速更高的情況下仍舊可以完美演出。更重要的是,雖然射擊速度是如此之快、後座力是如此猛烈,整門火砲在持續射擊下幾乎不會產生位移,因此砲手可以輕易地在每一次射擊間,調整射擊諸元以修正彈著點。
在精心保密下,歐陸各國強權直到1901年之前都不知道法軍已經獲得了這樣驚人的武器。法國縝密地計畫了各式各樣的欺敵活動,甚至故意在媒體上發布假消息,指稱新型野戰砲是採用「短行程復進系統」,讓德軍深信他們正採用了世界最先進的科技。直到法軍在中國戰場上使用1897型速射砲來對付義和團時,德軍才恍然大悟自己與潛在的敵人間差距已不可以道里計。
在中國戰場上,一個「半連」的法軍與兩門1897速射砲開始攻擊一個由2000名拳民防守的村落。首先法軍推進到距離村落1,500公尺處,兩門速射砲以交叉前進的方式──當一門前進時另外一門射擊掩護──前進到距離村落600公尺的地方。接著兩門速射砲停止前進,以最大射速掩護該半連法軍進行次刀衝鋒。義和團的拳民們在這樣壓倒性的火力下完全沒有抵抗能力,在僅有一名受傷的情況下法軍輕易地佔領了村落。
在法國的「75小姐」威名遠播下,歐洲各國──俄羅斯、丹麥、瑞典、挪威、葡萄牙、瑞士、荷蘭甚至美國──都在恐懼下拼命地想辦法弄到同級的產品。只有英國自外於這股瘋狂潮流中,因為在英軍的觀念中口徑是最重要的,因此他們採用了83.8公厘口徑的18磅速射砲,每分鐘也可發射20發以上。
而巴爾幹、拉丁美洲與亞洲的政府也掀起了一場軍備競賽,想盡辦法在他們的鄰居獲得速射砲前,付出大筆經費取得這種革命性的武器。在這場速射砲軍備競賽中唯一的輸家是德國陸軍,當1905年到來的時候德軍野戰砲兵的武器性能不僅在面對他們北邊鄰居時顯得過時,甚至連克魯柏公司與Ehhardt公司外銷到海外的武器也比不上。
面對這種窘境,德軍迅速試圖去修改他們手中的1896型速射砲──雖然這些武器是依據生產計劃剛剛送到部隊的新品──利用Ehrhardt公司實驗中新型野砲的復進機構,新的Feldkanone 96 neuer Art每分鐘可以穩定地發射20次。遲到總比缺席好,德軍終究還是趕上了這波速射砲的浪潮,在武器慢了敵人一步的情況下,德軍的智囊們現在開始拼命地找出新武器在戰場上最佳的運用方式。
無論是官方的還是民間的戰術研究家們很快都同意了新型的速射砲必須加上鋼製防盾──在傳統的砲兵操典中都非常強調砲手們在火砲發射時要儘可能地遠離火砲,在復進機構還不發達的時代,砲手被後座中的火砲打中可是非死即傷的,在這種情況下替火砲裝上防盾是非常不合理的事情──但是當速射砲可以穩定射擊而不是東奔西衝的時候,在速射砲上裝上防盾,讓砲手們可以躲避敵人榴散彈與輕武器射擊就成了件非常合理的事情。
防盾的效益很快在實驗與實戰中得到證明。丹麥陸軍在1909年進行一項實驗,從2,000公尺距離外對一個佔領陣地的砲連射擊270發榴散彈,雖然在實驗中防盾不斷被擊中發出可怕的聲響,但最後只有5發散彈(其中還有整顆的未爆彈)打穿了防盾。而同年發生於君士坦丁堡的兵變中,一個速射砲連推進到距離叛軍陣地僅有500公尺的地方,而即便叛軍的步槍火力是驚人地旺盛,但直到戰鬥結束僅有一名探頭出防盾觀察的士官被子彈擊傷。
丹麥陸軍的實驗與鄂圖曼帝國內戰的經驗並非偶然,更進一步的實戰經驗──包括快速射擊與快速裝填──在第二次波爾戰爭(1899~1902)、日俄戰爭(1904~1905)與巴爾幹戰爭(1912~1913)中一再地獲得證明。雖然在這些戰爭經驗中並沒有辦法對「如何最有效地運用速射砲」這個問題提出解答──這主要肇因於那些歐陸強權戰場觀察家們帶著偏見作報導,而閱讀報告的傢伙們常常有個更強的偏見──但仍然令世人對速射砲的威力有了更多的了解。
從砲兵們的觀點來看這幾場戰爭,其中波爾戰爭可以說是三場戰爭中交戰雙方砲兵火力最不平衡的一場,在Colenso戰鬥(1899年3月)中英軍有44門火砲、波爾人有5門,在Pieters Hill戰鬥(1900年2月)中英軍有70門、波爾人有10門,到了Paardeberg戰鬥(1900年2月)中英軍有91門對抗波爾人的6門。
但是英軍這樣壓倒性的火力並不表示在大不列顛的砲口下,波爾人就會像火雞一樣被打著玩。雖然波爾人手上的速射砲如聯合國一般,有法國貨、德國或甚至英國貨,不過全都是1896年後製造的新型武器,雖然不見得都能像法國的「75小姐」那樣剽悍,但是射速還是遠遠超過英軍手中的老式15磅砲。
在波爾人掌握最新科技的情況下,讓許許多多只看武器數量的人跌破眼鏡。舉例來說在1900年2月5日的Brakfontaine戰鬥中,波爾人雖然只有3門75速射砲,卻打得擁有36門火砲的英軍步兵旅動彈不得;英軍的老式火砲射程遠不及波爾人的速射砲,因此真正的「火雞」是英國人而非波爾人。雖然最後英軍的死傷只有34人,但是英軍步兵旅的攻勢最後卻成為一場退卻。「如果波爾人願意的話可以把我們殺光」英軍步兵旅指揮官在報告中寫道「我軍的火砲完全過時,在面對波爾人火砲的時候完全無能為力」。
波爾戰爭中英軍砲兵的僵化讓雙方在砲兵上的優劣差距更明顯,在南非的土地上英國人堅持依據他們的準則在步兵進攻前進行冗長的砲兵決鬥,問題是波爾人砲兵根本完全把自己隱藏起來,偶爾兩三發來自波爾人的砲彈就可以讓英軍朝著無人的荒野轟上大半天,而英軍榴散彈引信的可靠度更讓許許多多的砲彈最後只能在土地上打出一個洞來。
而英軍步砲間的不協調更讓波爾步兵的生活更為愜意。因為英軍的高爆彈裝填的火藥威力不足,波爾人在英軍砲兵進行長距離射擊的時候仍然可以大搖大擺地在陣地上閒逛,甚至在英軍的報告中記載著波爾人在英軍砲擊的時候煮飯泡咖啡,除了正好倒楣被英國高爆彈直接命中外,波爾人很難因為英軍的高爆彈射擊而有傷亡。等到英軍依據他們僵化的作戰時間表開始推進到榴散彈射程內,波爾人很快就發現他們不能繼續在空曠地上煮咖啡,但是只要找個有頂蓋的掩體,他們就可以慢慢在掩體內享用咖啡。
如果英國步兵與砲兵之間可以多一點點合作能力的話,波爾戰爭也不會打到三年之久。如果英國步兵懂得趁著砲兵進行反砲兵射擊時前進的話,波爾砲兵就必須從隱蔽陣地中現身,暴露在英軍壓倒性數量的火砲下;而波爾步兵也無法繼續躲在掩體裡面,而必須在被榴散彈擊中與被步兵衝進陣地兩者間做個選擇。
在少數英軍可以完成步砲協調的戰鬥中,1899年12月的Colenso戰鬥可算是一個成功的範例。在這場戰鬥中4,500名波爾步兵在5門75速射砲、1門120公厘榴彈砲支援下佔領山丘上的陣地,控制了Tugela河上的鐵橋;而英軍方面則包括了4個步兵旅18,000名士兵、5個野砲連30門15磅砲、14門移至陸地使用的長程艦砲與相當數量的騎兵部隊。英軍的企圖是打通鐵路,而波爾人則負責阻止他們。
6門艦砲打開了戰鬥序幕,由於英國海軍的引信比陸軍的好上許多,波爾人陣地所在的山頭很快就籠罩在硝煙中。英國軍官很快地發前一天還活蹦亂跳的波爾人完全都不見蹤影。
基於波爾人過往的戰術常常造成英國步兵嚴重傷亡,這次英軍砲兵指揮官謹慎地先派遣了兩個砲連前進;到距離波爾人陣地1,000公尺處時英國砲兵被步槍與榴散彈阻止了,證明之前英國指揮官擔心的事情──波爾人的戰鬥意志還是沒有因為英軍的高爆彈射擊而有任何減損。
英軍砲手在開闊地上勇敢沉著地與波爾人纏鬥了一個小時,而每90秒就有一名英國砲手被擊中。雖然波爾人並沒有留下任何正式紀錄,但這群勇敢的英國砲兵獲得了回報,隨著時間一分一分流去,從波爾人陣地飛來的子彈也慢慢減少。
當英軍野戰砲彈藥用盡後,砲手們退到了附近一處掩蔽中,而就在砲兵們擔心留在空曠地上的火砲會被波爾人奪去的時候,英國指揮官為了避免恥辱而發起步兵攻擊。
在英國步兵前進的時候艦砲還持續射擊波爾人陣地,雖然高爆彈多半落在波爾人第一線陣地後方,但後來卻證明了歪打正著,有效阻止了波爾人預備隊從後方掩蔽陣地進入第一線陣地。
勝利從波爾人手中偷偷溜走,當英國人渾然不知他們正在進行一場完美的步砲協同作戰的時候,波爾砲兵被他們的經驗所制約,沒辦法即時地集中他們的火力來屠殺暴露在空曠地上的英國步兵。
英國人與波爾人在「戰鬥」的基本性質上有相當認知差距,過度強調防禦作戰讓波爾人習於把英軍阻擋在最大射程,而非尋覓機會給英國人沉重的打擊。這種習慣來自於長久與來波爾人與非洲原住民間的戰鬥──在近距離面對裝備貧弱的祖魯人時,波爾人並不需要在作戰層面思考如何消滅祖魯人──當祖魯人承受不了損失退走時,戰爭就結束了。
幾個世代以來的經驗讓波爾人對手中彈匣式步槍的性能與自己的射擊技巧非常自傲,但也因此很少把他們手中少數的幾門火砲看成是對戰鬥有決定性影響的武器。波爾人很少把火砲集中運用,更常見的狀況是把火砲直接交到步兵單位中那些被推選為領導人的手中。在Colenso戰鬥中唯一一門正常作戰的的火砲是因為正巧位在步兵指揮官的旁邊,而這門火砲安置在該處原本的目的是拿來當作指揮官的「信號砲」之用。
主要是因為敵軍的無能而非自己優越,英國人贏得了在遙遠非洲戰場上的勝利。英軍不是那麼光彩的勝利刺激了英軍上上下下重新思考要如何作戰。對步兵來說,波爾戰爭的教訓讓他們更加強調射擊技巧與射擊紀律,同時也更重視野戰工事;對砲兵來說則是加速淘汰他們過時的武器,並且重新檢討所有的準則與教範。
到1914年戰爭爆發前,英國野戰砲兵部隊已經可以列入歐洲最先進砲兵部隊之列。他們的主戰武器是18磅速射砲──歐陸強權中口徑最大的速射砲,所射出的砲彈幾乎比法國「75小姐」多出1公斤──這也是從波爾戰爭中得來的教訓,只有夠重的砲彈才足以把敵人步兵從掩體中挖出來。
在英國砲兵準則中更充滿了來自交戰雙方的各種寶貴經驗,例如英軍從波爾人身上學到,當敵軍砲兵比自己強大時就不要跟對手進行砲兵決鬥,而是想辦法儘量把自己手中的砲兵拆成2砲或4砲的小單位;同時儘量不要集中自己的砲兵,而是想辦法偷偷地把這些小單位推進到步兵攻擊發起線的兩側,掌握戰機利用「側射」或「縱射」協助步兵在敵軍陣地上打開突破口。
而當英軍砲兵享有數量上優勢的時候則要儘可能集中火砲,當步兵進攻時集中火力在突破點上。強大的火力必須一直持續到可能誤傷己方步兵時為止,而此時砲兵需要將目標從敵人第一線陣地轉移到後方接近路線,以阻止敵方後方部隊增援。
在英國砲兵眼中敵人的砲兵不再是己方砲兵最優先的目標。當敵軍開始進行反砲兵射擊時,英軍砲兵準則中指出此時砲兵絕對不可以退怯或是開始跟敵人砲兵決鬥,而是要持續施加最大的壓力在步兵攻擊目標上。砲兵不可以與敵人砲兵決鬥,除非敵人砲兵開始射擊己方的步兵。
沒有任何一個陸軍把砲兵看成是這樣純粹的步兵支援性武器,但在英國軍官們的腦袋中,步兵被敵人步槍火力釘死在地上的畫面遠遠比砲兵們的傷亡來得強烈許多──這純粹是從波爾戰爭得來的印象。現在英國砲兵只剩下一件重要的工作,就是讓步兵得到火力上的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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