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化學總署新聞 2019年第1期
ECHA提案限制5種鈷鹽使用
鈷鹽如何被使用?
5種鈷鹽:硫酸鈷、氯化鈷、硝酸鈷、碳酸鈷與乙酸鈷廣泛生產並運用於製造化學品、催化劑、乙電池、食品級產品及沼氣,這些鹽類同樣被運用在表面處理及發酵製程中。
每年歐盟大約使用30,000公噸鈷鹽,是REACH資料庫中數量最龐大的限定運輸中間產品,也是限制的主題對象。
在過去10年中歐盟市場鈷鹽數量倍增,而且市場需求持續強勁,主要需求來自於充電電池、生物科技與健康應用產業。
估計在歐盟境內有20,000處場址、約35,000名工人暴露於鈷鹽危害中。
為什麼鈷鹽會被關注?
前述5種鈷鹽都被分類為致癌物及具生殖毒性(分類1B),並依CLP法規劃分為具皮膚及呼吸系統刺激性。ECHA將之鑑定為高關注化學物質(SVHC),並已於2010年將之公布於須授權候選清單。
2016年ECHA風險評估委員會(RAC)同意此5種鈷鹽須列入具遺傳毒性致癌物質,且沒有任何安全暴露劑量。因此RAC認可了一個劑量反應關係推導出的數值,在職業環境暴露情況下人類不應暴露高於該數值。超於該數值將造成較高的終身罹癌風險。
ECHA的檢驗結果同時表明,在某些工業部門及多種涉及接觸鈷鹽的活動中,個人會出現額外的終身罹癌風險水準。這些活動涉及了固體型態的鈷鹽,如粉末及顆粒,以及電鍍製程中產生的氣融膠等。
目前提案為何?
ECHA發現製造和使用鈷鹽所帶來的風險並未被充分控制,並建議須於歐盟層級加以解決。這駁斥了過去化學物質註冊者化學安全報告結論──鈷鹽是具閾值物質且其使用是安全的。
作為因應已鑑識風險的最適當方法,ECHA提案實施鈷鹽參考暴露值。註冊人應於化學物質安全評估中運用此標準,以確定使用鈷鹽時的操作條件與風險管理措施。同時該數據應透過擴充後的安全資料表(SDS),傳遞給供應鏈中所有參與者。
根據提案中的限制規定,製造商及下游用戶必須證明已符合已設定的參考值。該提案在鑑定及運用適當方法以控制風險上提供了工業界相當彈性,但他們必須監測這些措施是否可將風險降低至預期的水準。
該提案評估以下參考值:
>10 µg Co/m3
>1 µg Co/m3
>0.1 µg Co/m3
>0.01 µg Co/m3
對上述任一而言,個人額外終身罹癌風險變化在1/100至1/10 000之間,導致受影響的工人人數不同,並影響年度成本。管制的總體目標是降低額外的罹癌風險水準,以及因鈷鹽職業暴露引發癌症的病例數量。
工業界對限制的反應
鑒於法案文件準備過程中來自鈷鹽工業界的回應,目前有5種鈷鹽用途沒有合適替代品。
但考量到相關暴露值及業界風險管理方法差異,現有資訊並未顯示現有生產基地將因新的限制措施被迫關閉。
於提案中ECHA認為某些公司可能必須改採液態鈷鹽而非固態形式,但主觀機關預期除非實施限制措施,否則相關業者將不會改變製程。
下一步
2018年12月相關法案文件已通過合規檢查,目前正由ECHA科學委員會評估中,預計於2019年底提出最終意見。
鈷鹽名稱 |
EC |
CAS |
Cobalt sulphate |
233-334-2 |
10124-43-3; 10026-24-1 |
Cobalt dinitrate |
233-402-1 |
10141-05-6; 10026-22-9 |
Cobalt dichloride |
231-589-4 |
7646-79-9; 7791-13-1 |
Cobalt carbonate |
208-169-4 |
513-79-1 |
Cobalt di(acetate) |
200-755-8 |
71-48-7; 6147-53-1 |